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温岭市万隆摩托车配件厂年产550万只汽车配件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,现将监测报告和验收意见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温岭市万隆摩托车配件厂年产550万只汽车配件技改项目
建设单位:温岭市万隆摩托车配件厂
公示时间:2023年12月19日-2024年1月18日(公示的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)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
监测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具体见附件
联系人:朱新明
联系电话:13906562516
附件:验收报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