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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州市臻亮眼镜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副眼镜技改项目(先行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
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台州市臻亮眼镜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副眼镜技改项目(先行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,现将监测报告和验收意见公示如下: 

 

项目名称:台州市臻亮眼镜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副眼镜技改项目(先行)

 

建设单位:台州市臻亮眼镜有限公司

 

公示时间:2023年12月22日-2024年1月22日(公示的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)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 

 

监测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具体见附件 

 

联系人:蒋辉

联系电话:13958558007

 

附件:验收报告